一、债权基本情况
截至2021年9月30日,转让人拥有对营口嘉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为人民币10,064.70万元,其中本金4,890万元,利息5,174.70万元(含利息、罚息和违约金等)。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,保证人为张洪玉、李素娟。抵押物为张廷所有的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昆仑大街东16,513.90平方米商业房产和6,472.56平方米土地。
二、诉讼情况
该笔债权已经取得生效判决,已申请执行。
三、抵押物情况
抵押物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核心地段,距离鲅鱼圈市政府直线距离5公里,距离鲅鱼圈著名景区山海广场直线距离6.8公里。抵押房产共12层,目前用作商场和酒店用途。

抵押资产外部

抵押资产内部

抵押资产位置图
四、资产亮点
抵押物位于城市繁华地带,权属清晰,酒店和商场经营多年,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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